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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年初与各班、各部门及各类工作人员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各位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每学期开学报名前,学校与各班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与学生家长、校外住宿生家长与出租户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并由学校和派出所监证,安全责任落实的,学生方可报名。
三.在特殊时期(寒暑假前、汛期、冬季等)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专项安全责任书。
四.安全责任书由双方的责任人签字,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存一份备查。
五.安全责任书作为学校档案保管。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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