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陵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2025年一年级招生报名入学开始了。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本着稳步完善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严格落实免试要求,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按照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采取措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全部入学,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继续实行全程网办。报名招生原则上全部通过网上平台办理,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材料等,实现“全网办、零证明”方式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需登录“临沂市兰陵县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入学报名信息。学校要通过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张贴招生通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兰陵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1.招生方法
我县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须登录“临沂市兰陵县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流程
(1)“临沂市兰陵县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爱山东”APP登录 进入爱山东APP,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临沂市】,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兰陵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2)操作流程 登录“临沂市兰陵县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入口(小学)→选择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信息确认→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3.录取办法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①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户籍地址不在学校片区),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④非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⑤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自有住宅不在学校片区),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兰陵县户籍人员子女。
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办法说明
(1)户籍及房产信息
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①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5年7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②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将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入住证明材料(指水、电、暖、气相关票据)等原始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③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将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政府拆迁还建的,需要将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④在服务区范围内有住房并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⑤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⑥“录取办法”中的第⑤⑥⑦三类,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按照户籍迁入、经商或务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学位不足时,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材料(拍照上传报名入学平台)
①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县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②县外户籍人员:居住证。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陵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半年(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
③县内户籍人员:经商或务工证明。
在县城经商者:父母一方原则上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持有在兰陵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
在县城务工者:父母一方在兰陵县用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材料(原则上需满一年,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
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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