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lxshiyanxiaoxue/2026-0001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实验小学
  • 公开目录 兰陵县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2026-02-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实验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兰陵县实验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3、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教育安全管理法规,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4、落实“双减”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5、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7、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划分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学部批准。

8、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10、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该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11、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等利器要注意安全问题。

12、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3、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4、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15、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兰陵县实验小学

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校内体育课、体育活动、竞赛活动以及校外实践、假日活动等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二、学生体育及教育活动提倡在校内进行,确需组织外出的,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书面报请教体局审批后方可组织;活动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活动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三、严禁组织学生到校外跑操、军训及体育训练。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游泳、探险、攀登、拓展训练等有危险的活动。

四、校内举行的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组织教师要提前认真检查体育设施、场地,对已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长地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贴挂警示标志。

五、各项体育活动开展前,组织教师必须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好防护工作。

六、教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要听从教师指导,活动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学会正确的运动和自我保护技术。

七、教师在活动中有组织、指导、保护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组织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八、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中,出现学生受伤情况,应立即组织救治,并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


兰陵县实验小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配备合格的灭火器、灭火沙等消防器械。

二、实验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好实验室内的所有财产。

三、实验员必须加强学习,熟悉各种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实验器材、药品要用专柜保存,分类陈放。易燃和有毒药品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若发现包装破损或药品丢失要及时报告。

五、严格器材、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员对学校的器材、药品不得私自外借,若因私自外借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六、教师做实验时,必须先向实验员借出实验所需的器材,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实验室,并认真填写《实验器材领用记录单》。

七、教师在组织学生进行实验时,要向学生讲清实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亲自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实验,不得任学生自行进行实验。

八、严禁学生在无教师组织的情况下做任何实验。

九、实验过程中若发生不安全事故,科任教师要及时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要及时上报学校。

十、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走、灯灭、门锁。


兰陵县实验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确保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二、对食堂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并进行彻底大扫除,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进行彻底清理和销毁,并做好餐具清洁消毒等工作。对学生宿舍、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公共设施进行打扫及消毒。同时,每年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营养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即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培训、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加工食品的台帐、留样菜以及食品卫生检查的书面记录。

四、对自办食堂的学校,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规范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严禁改刀菜、凉拌菜。学生集体订餐的学校必须订购持有“特殊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盒饭,并对送餐时间定出具体要求,确保盒饭在安全时间内食用。有小卖部的学校必须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五、加强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饮水机,有两次供水水箱的学校,在开学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学生喝到足量的饮用水,并做好饮水器具的消毒和记录工作。

六、做好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等形式,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源性疾患的预防,对师生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上报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或者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应迅速上报疾控部门。



兰陵县实验小学入校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因学校场地狭小,教职工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五公里),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六、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七、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对过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八、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安全。


兰陵县实验小学

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二.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三.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四.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五.整改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控制的最小程度,预先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更大的险情,坚决危险事故的发生。



兰陵县实验小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三.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破坏学校教学秩序者,应主动报警并依法严惩。

四.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五.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六.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七.按时开锁大门。

八.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兰陵县实验小学

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水、电设施按照设计规范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用电、用水由总务处负责,专人管理,持证上岗。

二、保证楼道灯、路灯的正常照明和和应急灯正常使用。

三、未经学校同意,校外住户和店铺不得乱接学校用电。各处室因教学、工作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人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

四、有关人员和科室要加强对用电线路、器械、用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排除,及时消除校内线路、电闸或器械的不安全因素,消除水管漏水、渗水现象。

五、教室、办公室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和照明设施,员工离开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落实专人负责。

六、生活用水要申请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测,严防饮用水污染现象发生。

七、严禁使用“热得快”以及其他危险性电器和大功率电器,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

八、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扯现象,严禁学生用电烧水、做饭、取暖、充电。

九、教职工个人生活用电、用水必须按时交纳费用。并自觉做到节约用电、节约用水。

十、加强对师生的用电安全和节约用水、用电教育,让师生正握正确的安全用电和电器火灾初起阶段的扑救常识。



兰陵县实验小学事故报告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加强学校安全事故的监察力度,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学校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认识。

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以对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确保学校事故信息及时如实上报。

二、建立学校事故报告及处理机制。

1.事故报告时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教体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

3.事故跟踪及处理。学校学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教体局。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必须将该项事件的有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教体局。

4.事故分析。学校应定期对所辖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情况、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学校卫生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学校事故通报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的卫生与安全意识,学校将定期对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也要定期对学校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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