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神山镇将军新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2〕9号
神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将军新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神山镇将军新村村庄规划(2018—2035)》。
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
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如果只是涉及局部农房位置调整,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的,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