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东方医院执业登记公示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兰陵东方医院执业登记申请。经我局审核,该机构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执业登记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8日-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我局社会事务科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联系电话:553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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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类别 |
地址 |
设置 单位(人) |
经营性质 |
牙椅 (张) |
服务 对象 |
诊疗科目 |
注册资金(万) |
1 |
兰陵东方医院 |
一级综合医院 |
兰陵县兰陵路中段路北(五岔路口西新华大药房相邻) |
方明圣 |
非营利性 |
20 |
社会 |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
750 |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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