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71-0/2025-0007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资金申请政策
  • 发布日期 2025-08-2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5年兰陵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兰陵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粮改饲试点,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4〕3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25〕17号)、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临沂市粮改饲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近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预算指标通知,2025年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粮改饲项目资金101万元,绩效任务面积0.62万亩,参考“2.9吨/亩”产量标准测算,测算收贮全株青贮玉米1.798万吨。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项目实施范围为兰陵县域内,支持收贮品种为全株玉米、燕麦、小黑麦、苜蓿、甜高粱等。

(二)补助对象。享受项目补助的青贮饲料必须是全株玉米青贮或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等青贮,去籽粒玉米青贮、玉米秸秆黄储收储不在本项目补贴范围。项目支持以养带种的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

(三)申报条件。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驴年出栏100头以上;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年生产销售能力5000吨以上。养殖场必须有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需有“智慧畜牧系统”赋码,且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现象。

(四)补助标准。每亩补贴资金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年项目资金数÷当年项目任务面积数”。各实施主体具体补助金额按照项目验收时认定的全株收贮亩数占全县申报主体总收贮亩数的比例乘以2025年粮改饲项目资金总额核算确定。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按照公开、公平、透明、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养殖场、专业收贮企业等向所在乡镇政府申报,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8月30日前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信息(个人账户不予受理)、与收运企业或农民签订的订单收购凭证(合同)等材料。养殖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需另提供纸质版加盖合作社公章的合作社社员名单,每个合作社社员需单独提供一份申请承诺书。

(二)签订目标任务书。组织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筛选确定符合项目条件的实施主体,并公示不少于5日。县农业农村局与各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各实施主体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时间节点、质量标准等。

(三)项目实施与验收。

1.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前,窖贮实施主体应对窖池进行拍照,测算窖池立方数;开展袋贮和裹包青贮的,对空的存贮场地进行拍照(有参照物),有多个区域的,要进行编号,逐一拍照并留存。在全株青贮玉米压窖制作、裹包或封窖前,项目主体应主动联系(不少于3次)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核验制作过程,并留存影视资料以备查验。实施主体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青贮窖(池)墙体加固、合理安排青贮作业强度、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全株青贮一般存贮高度不超过青贮窖(池)墙高2米;袋贮或裹包青贮码垛层数为3层~4层。

2.验收内容。实施主体在粮改饲项目完成7日内,向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实施主体提报申请验收材料后,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临沂市粮改饲项目实施要点》的有关要求,组织现场核查验收,验收核查内容如下:

(1)企业资质方面。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订项目实施承诺书、用地手续、自筹资金来源、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智慧畜牧业赋码证明。

(2)项目实施方面。收储协议合同、收贮台账(拉运、过磅、入库等)、消耗台账、损耗台账、项目实施过程照片或视频影音材料、发票、资金交易凭证、入账凭证、青贮玉米质量自检材料。

(3)现场核查重点。深入项目现场,核查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测量、计算、感官分析或检验检测等方式,对青贮玉米的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发表或出具结论意见,验收结果须项目实施主体与验收组人员双方共同在验收表签字确认。

(四)资金拨付。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照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及全县验收通过收贮总量核算补助额度,补助对象及额度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2025年粮改饲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督导,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服务站要利用养殖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入户等活动加大“粮改饲”项目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养殖主体、专业收贮企业等全面了解奖励政策,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资金引导作用。

(三)强化技术保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强化技术服务,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现场技术指导等方式,做好全株玉米青贮的技术服务指导,保证全株玉米饲料化利用数量上的增长和质量上的提高,确保“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

(四)规范项目管理。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粮改饲”档案。设立独立管理台账,对核实的青贮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贴金额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效益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

(五)实施过程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服务站要加强对项目申报主体制作全株玉米青贮过程的巡查监督,指导项目主体高质量完成青贮任务。县级验收现场抽样检验时,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将其他秸秆混入待验全株青贮,或以黄贮代替或混入全株青贮的现象,将立即取消主体参与项目资格,列入“黑名单”,不得申报下一年“粮改饲”项目;情节严重涉嫌骗取财政补贴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查处。县农业农村局设立项目实施监督电话,及时公示项目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项目咨询电话:0539-5211627

项目监督电话:0539-5211669


附件:1.兰陵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2.兰陵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书

            3.兰陵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附件1:兰陵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附件2:兰陵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附件3:兰陵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详细解读

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常见问题

一键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