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兰陵县创建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7〕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扎实做好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兰陵县创建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孙 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 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继永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玉昆 县财政局局长
宋远珍 县民政局局长
王继光 县安监局局长
李 军 县气象局局长
刘向雷 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地震局局长
霍海涛 卞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白晓栋 金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庄文武 新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许从启 尚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 剑 鲁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 亮 兰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卜祥彬 矿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林 车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 磊 大仲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波 下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怀明 神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佘沛强 磨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程金永 庄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刘继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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