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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22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6〕29号
  • 成文日期 2016-09-11
  • 发布日期 2016-09-12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兰陵县庄恽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兰陵县庄恽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29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兰陵县庄恽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29号


尚岩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建设兰陵县庄恽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新兴镇和尚岩镇结合部设立兰陵县庄恽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园区以废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旧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等废旧物品回收、再生利用项目为主。规划面积约2000亩,位于大、小青山之间。四至范围为:东至大青山,西至新白线,南至岚曹高速,北至戚套村。

二、园区由山东庄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园区建设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新兴镇、尚岩镇、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等协调配合。

四、要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标准运营,分期组织实施,做到开发一片,建设一片、收效一片,打造环保型、科技型、园林型的绿色循环经济园区,争创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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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

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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