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实施兰陵县“福禄会宝”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5〕13号
鲁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实施兰陵县“福禄会宝”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的请示》(鲁政请〔2025〕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兰陵县“福禄会宝”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
二、你镇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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