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鲁城镇西马庙村等7个村庄规划成果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72号
鲁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鲁城镇西马庙村等7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鲁政请〔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鲁城镇西马庙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雷雨口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槐花峪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楼子村等6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石门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寨山前村等5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望子石村等3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
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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