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2/20260918-0000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9-18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关于送达(兰陵)市监处罚(2026)16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送达(兰陵)市监处罚(2026)16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兰陵县正浩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办理的兰陵县正浩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吊销营业执照一案,已经作出〔2026〕兰陵市监处罚16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予以在兰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兰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执行。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送达(兰陵)市监处罚(2026)16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