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5-0052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公开目录 兰陵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5-03-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合法性审查情况
兰陵县商务局:
收到《兰陵县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草稿)》(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材料后,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方案》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梳理,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内容等方面的合法性情况进行了审查,征求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刘洋及公职律师沈晓军的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5]23号)
4、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5]25号)
5、《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总体意见
(一)关于决策主体及权限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提振消费行动”要求和省、市两级提振消费工作大会精神,县商务局按部门职责承办起草《方案》,拟提请县政府研究审议,印发后由县商务局牵头具体实施,未超越法定权限。
(二)关于决策程序
公众参与情况。《方案》属于兰陵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向相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相关意见,召开座谈会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并汇总意见建议,对合理意见建议吸收采纳。
风险评估情况。组织召开了《方案》座谈会,征求参会人员意见建议。
风险评估情况。组织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对《方案》可能引起的各类风险做了分析评估,形成了风险评估报告,经论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部门程序履行情况。《方案》征求了部门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意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部门法制机构进行了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初审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方案》在制定程序上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部门初审等程序,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决策内容
我局认为,《方案》贯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提振消费行动”要求和省市提振消费工作大会精神,《方案》制定了14个方面重点任务。内容原则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发现《方案》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内容合法。
三、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建议《方案》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决策作出后,应当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执行期间,决策执行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决策机关报告,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兰陵县司法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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