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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颖鑫任职的通知
兰陵政任〔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颖鑫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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