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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峰等免职的通知
兰陵政任〔2023〕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王峰的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李林蔚的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副督察长职务;
侯学伟的县公安局民警教育中心正科级干部职务。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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