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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4/2025-0002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2025-02-2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兰陵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4年,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奋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一贫一富”,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提高了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7%、9%;加强社会救助精准化、规范化动态管理,今年累计新纳入城乡低保2388人、特困人员450人;创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模式,社会化照护服务覆盖率达100%,相关经验被《中国社会报》报道;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整治“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兰陵县被确定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在兰陵县召开;兰陵县“兰馨惠民”等照护服务模式被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推广。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共救助20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例,护送老人、儿童、精神病等对象返乡16人次。今年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3.71亿元,其中城乡低保救助资金19682.06万元,特困人员救助资金8586.21万元,其他补贴136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91.5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306.6万元,孤儿待遇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120.05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882.02万元。

二是慈善力量有效发挥。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发展,投入资金1049万元,策划实施“幸福家园”项目56个,3支社区基金入选全省“金种子”优秀社区慈善基金;兰陵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全国联动示范县;我县慈善工作相关经验多次在中华慈善总会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通过腾讯“久久公益节”等3场网络募捐活动,共募捐善款3310万元,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7月,全省慈善网络募捐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荣获“第二届中华慈善数字公益节”共建幸福家园活动卓越单位等荣誉称号;开展“情暖万家 幸福兰陵”大走访等慈善活动,累计支出2223.47万元;加强镇(街)民政服务站建设,打造“小兰劝学”等特色服务品牌。

(二)聚焦“一老一小”,拓展多元参与关爱格局

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以成功创建全省县域养老体系创新示范县为契机,努力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成7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成家庭养老床位50张,新建村级孝善食堂12处,实现规范运营62处,接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6处;南桥镇和兰陵镇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工程实现全覆盖,培训养老护理员400余人次。今年,我县养老服务工作获省委省政府督察激励。

二是做好老年人关爱保障。理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指导基层老年协会积极发挥作用,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全年共发放高龄津贴199.85万元、长寿补贴80.2万元;推进“银龄安康工程”保险补贴,参保5.9万人次;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卞庄街道代村社区经验做法入选山东省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典型案例。

三是提升困境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聚焦孤困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全面推进“小兰劝学 希望兰陵”关爱项目,开展活动30余次,惠及儿童5000余人;争取省慈善总会关爱困境儿童项目2个、资金13万元;实施了“童心陪伴”“禾(和)你同行”等系列关爱活动,在中华慈善总会《致“童心陪伴”全国共创人的一封信》中对我县相关经验肯定推广;完善儿童福利保障,预计发放“福彩圆梦”助学金17.75万元,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600余人次。

(三)聚焦“一红一白”,持续提升社会事务水平

一是持续深入殡葬改革。推进殡葬领域问题整治,推动公益性公墓用地手续完善;发挥红白理事会监督服务作用,培训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600余人次;召开全县移风易俗工作会议,加强移风易俗监督检查,强化婚丧行业自律,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等活动,弘扬文明新风。

二是优化婚姻登记水平。严格落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试点,做好“公民婚育一件事”联办服务;积极应对“520”“七夕”等结婚登记高峰日,组织开展集体婚礼、集体颁证等活动;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我县婚姻辅导室获得省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四)聚焦“一地一社”,夯实城乡社会治理基础。

一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打造“兰舟红帆 社航益民”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实现镇(街)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全覆盖;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投入资金物资2900余万元,开展项目45个,受益群众达9万余人,入选山东省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彩社会组织1家。

二是做好区划地名管理。稳妥有序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向城镇、尚岩镇入选全市“乡村著名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单位。积极推进与枣庄市市中区开展边界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等工作。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精准社会救助。健全社会救助工作会商机制,做好日常动态监测帮扶,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加强动态复核,对纳入备案管理的低保家庭进行重点复核,对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出救助范围,确保应退尽退;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避免群众申请信息重复采集,最大程度缩短办理时限;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继续开展“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预估提升2000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品质,力争在上级绩效评估项目中获得优秀成绩;持续推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社会化照护服务覆盖率达100%;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实施“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助;加大救助政策全覆盖宣传力度,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困难群众救助·主动申报日”等主题活动。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完成“十四五”期间剩余7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持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争取推动公办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1处;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将10家养老机构纳入普惠性评定范围,推动普惠性养老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服务可持续;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推动“孝善食堂”规范运营;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50人次,开展“劳动之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继续巩固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不出问题。

(三)推动老龄工作健康发展。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理顺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完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幸福指数,扩大高龄津贴补贴范围,将发放年限从90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将惠及3.6万余名老年人;加强老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继续落实好儿童福利政策和残疾人福利政策;推动“小兰劝学”等关爱项目,精准对接各方需求提供“订单式”服务,为未成年人提供高效关爱服务;发展壮大慈善公益力量,积极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继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与罗庄、郯城、费县联合开展边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等工作。

(五)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优化巡查救助、信息核查、寻亲送返、落户安置等工作机制,加大巡察救助力度,完善镇、村救助点,为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加强源头治理,指导村(社区)干部与辖区内返乡安置和易流浪走失人员进行结对帮扶,定期走访探视,落实救助政策,确保受助人员留得下、稳得住。创新寻亲模式,运用“321”工作法,通过科技赋能加强寻亲送返。

(六)持续深化殡葬婚俗改革。强化殡葬领域问题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争取财政、土地指标对殡葬设施支持,推进公墓审批手续完善工作,不断提升殡葬领域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坚决抵制高价彩礼和恶俗婚闹,倡树婚俗新风;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推动新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场所建设。

(七)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培育,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督检查力度,将全县慈善组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开展专业检查,推进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慈善组织效能提升,探索设立慈善信托,推进数字慈善建设。

(八)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抓好社会组织年报等管理制度,推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工作常态化,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以“兰舟红帆 社航益民”社会组织党建品牌为引领,根据各乡镇(街道)不同特点,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在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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