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全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加严管控大气污染防治。守住3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底线(PM2.5不超4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超4天,优良率不低于69.6%)。严格落实《兰陵县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方案》,划分核心管控圈(城区站点半径500米)和重点管控圈(500米~2000米),围绕扬尘治理、燃煤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治理、流动餐点清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垃圾落叶焚烧治理等方面加严管控,建立长效及通报机制。尽快组织石灰窑企业开展治污工艺提升试点,加快推进一氧化碳高值问题综合整治。提前谋划秸秆禁烧,突出县城周边重点乡镇和点位,加强巡查管控和宣传引导,从严管控秸秆焚烧影响。

二是保障重点河流断面稳定达标。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保障我县4条国控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有序实施开发区管网改造工程,解决大宗山路、顺和路污水溢流等问题。开展畜禽养殖清污行动,会同农业农村局,发动各乡镇(街道)全面整治养殖粪污露天堆放、直排偷排乱排等问题。开展河道清理行动,利用汛期前枯水期有利机,发动乡镇(街道)清理河道垃圾、堆积物等。

三是守牢环境安全底线。集中开展全县工业固废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全县工业固废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和整治,严厉打击危废、固废非法倾倒行为,形成强力震慑。规范管理垃圾填埋场,督促综合执法部门制定填埋规划方案,并按规定开展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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