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要求,为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结合兰陵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科学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教育管理服务,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社会各界转变育人观念,形成校内外共同发展、全面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作。按照有关规定,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教育部门牵头,公安、卫健、消防、行政审批、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开展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协作、上下协调”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二)坚持综合施策、分类治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完善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鼓励以培养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类培训,约束规范以“应试”为目标的知识学科类培训,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培训。

(三)坚持标本兼治、内外监管。统筹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同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保护学生健康发展。

出台意义

一是规范培训行为,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三是规范校内办学。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