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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1-0000383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发〔2021〕3号
  • 成文日期 2021-05-09
  • 发布日期 2021-05-09
  • 生效日期 2022-05-02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郝政等2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郝政等2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政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4月,省委、省政府选派1名机关干部担任县委挂职副书记,选派22名机关干部到兰陵县部分村任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党组织书记。2年来,全体任职干部坚持人民至上,驻村驻心、苦干实干,集中精力破难题、办实事,千方百计谋发展、促增收,为任职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任职工作成效显著。通过2年的扎实工作,各任职村班子战斗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集体收入和群众收入持续增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有力推动了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赢得了党员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广泛赞誉,为兰陵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郝政、刘德、徐泽众、孙鹏、张鲁波、高峰、赵彦成、韩相笃、常海军、徐启哲、王健、张宁、严文达、刘晨、王旭峰、李博平、王广健、董卫东、郑兴德、邵飞、生成选、付汝坤、刘建海23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同时授予"兰陵县荣誉市民"称号。

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省直任职干部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速度兰陵"定力,加压奋进、克难攻坚,为建设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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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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