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森林火灾处置流程,加强森林火灾处置效率,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拟定了《兰陵县森林防灭火救援处置方案》。
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附件:兰陵县森林防灭火救援处置方案
兰陵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6年1月17日
兰陵县森林防灭火救援处置方案
一、县级救援方案
(一)基本原则
“报扑同步、早打快灭、牛刀杀鸡、小火重兵”,决心一次下足,切忌添油战术。
(二)处置措施
1.确认火情发展情况
①迅速核实是否有受威胁人群,如:村民、种植户、养殖户等;
②确定火场准确位置(确定地图导航)、经纬坐标(GCJ-02坐标系,至少小数点后6位);
③确定火灾发生区域植被种类、地理位置等信息;
④确定实时气象状况及火势蔓延态势,如风向、风速、温湿度及1小时内变化,火势蔓延程度和方向等;
⑤确定乡镇(街道)一线联系人及电话。
2.快速报告火情
①县森防办配合指挥中心按照报告模板,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森防办、市指挥中心及县委、县政府;
②通报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乡镇(街道);
③同步通告毗邻县(区)森防办;
④调度有关乡镇(街道)扑火进度,20分钟内向市森防办及市指挥中心书面续报火情发展、力量调动部署及县、镇级前指
开设等情况。
3.组织救援处置
①根据需要,组织火灾发生地周边乡镇(街道)镇级应急队伍及全县专业力量开展救援;
②调度第一支到达的专业队伍及乡镇(街道)队伍,利用无人机、单兵等设备向市、县指挥中心回传火场影像;
③后续队伍到达后要第一时间报告,各队伍间做好现场指挥权限交接。指挥权从小到大顺序为:乡镇(街道)扑火队伍→县森林防火巡查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森林消防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官;
④按照市级要求,确认前线指挥部位置。
4.成立县级前线指挥部
①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对火灾发生地周边实施交通管制,做好治安维护,必要时,疏散群众紧急避险;
②县委网信办做好舆情的监测与管控;
③县气象局设置临时气象观测站,每小时报告一次气象情况;
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派有关专家到指挥部参与会商;
⑤县卫健局调派救护车在火场周边备勤待命,随时准备救治伤者;
⑥县工信局协调三大运营商在指挥部和火场周边加设基站,增强网络,保障信号畅通。
5.落实向导队伍
安排镇、村组织向导在前线指挥部、队伍集结点待命(每处不少于5人),以便指引扑火队伍上山。
6.做好装备物资保障
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调运灭火装备;
②县发改局调派棉衣、棉帽、手电等生活保障物资。
二、镇级救援方案
1.确认火情发展情况
①迅速核实是否有受威胁人群,如:村民、种植户、养殖户等;
②确定火场准确位置(确定地图导航)、经纬坐标(GCJ-02坐标系,至少小数点后6位);
③确定火灾发生区域植被种类、地理位置等信息;
④确定气象及火情蔓延态势,包括风向、风速、火势等;
⑤明确本乡镇(街道)一线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并报送县森防办。
2.快速报告火情
①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报告模板1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森防办、县指挥中心,火灾发生在边界且存在争议的,需分别报送或联合报送;
②通报周边乡镇(街道);
③调度扑火进度,20分钟内向县森防办书面续报火情发展、力量调动部署及县、镇级前指开设等情况。
3.组织先期救援处置
①组织辖区本专业队伍及村级队伍前往救援。根据需要向县森防办申请调动县专业队伍及周边乡镇(街道)的镇级应急队伍前往救援;
②根据火情状况,组织乡镇(街道)、村居队伍,在安全区域(如火场周边),利用无人机、单兵等设备向县指挥中心回传火场影像;
③现场负责人配合协调现场各队伍的现场指挥权限交接,指挥权从小到大顺序为:乡镇(街道)应急队伍→县森林防火巡查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森林消防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官;
④视情成立镇级前线指挥部。
4.成立镇级前线指挥部
①镇派出所对接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实施交通管制,民警在周边维护治安(必要时,疏散群众紧急避险);
②联系镇卫生院调派救护车在火场周边备勤待命,随时准备救治伤者。
5.落实向导
根据山林情况,如需使用向导需提前组织向导在前线指挥部或队伍集结点待命(每处不少于5人)。
6.装备物资前置保障
根据需要调度镇各有关仓库物资前往火场支援。
三、各部门职责任务
1.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灭火作战指挥
①统筹调度指挥火场全体扑火队伍;
②研判火场态势,确定灭火方案,明确作战路线;
③安排各队伍扑救火灾;
④做好火场安全管控,遇突发紧急情况时直接叫停火灾扑救行动,组织扑火人员紧急避险。
2.县应急局负责统筹调度火场综合情况
①汇总起草火情综合情况(超过2小时的火情,一般需要向市指挥中心续报情况);
②汇聚前方各类图传影像至县前线指挥部及县应急会商系统,并根据市级要求传送至市调度系统;
③掌握火场各队伍及其他支援人员的分布情况;
④掌握火场引水上山管线铺设情况(条数、方位、取水点);
⑤调度在途增援队伍情况(指挥员、人数、装备、预计到达时间),需要启用直升机增援的,要提前落实停机坪、航油、生活、安保等保障措施并向市应急局申请;
⑥根据条件启用灭火作战720度全景地图;
⑦调度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需求。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集火场信息,分析火势,组织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
4.县公安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做好治安管理、人员疏散等工作,查处火情涉案人员(预判将形成过夜火时,县公安局要加强现场调度)。
5.县委网信办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县委宣传部统筹新闻宣传工作(预判将形成过夜火时,对接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加强管控)。
6.县卫健局统筹协调部署医疗救护队伍,调配医疗器械、急救药品,做好火场伤员转运救治(出现较大人员伤亡时,对接市卫健委申请帮助)。
7.县政府办公室统计火场扑救人员需求,统筹调配火灾处置中燃油、机具、食品、饮用水等供应。
8.县发改局做好帐篷、棉帽、棉衣、手电筒等物资的调度、发放和配送(县级储备不足时,对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拨市级储备库中的物资)。
9.调用驻军、武警参加救援时,县人民武装部对接临沂军分区牵头成立军队工作组,建立协同对接渠道,做好信息互联互通,军地联合作战指挥。
10.疏散群众进行紧急避险时,县应急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单位)成立群众工作组,制定救助安置方案,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过渡期救助,统筹供应生活必需品(受灾群众较多时,向市级申请支援)。
四、余火清理与复盘调查
1.组织余火清理
①安排现场扑火队伍沿火场边缘向内部清理;
②以水灭火方式,反复湿化过火区域;
③拆开正在燃烧的立木、枯秆;
④全面清理地下过火的病腐木、伐倒木、树根等。
2.部署火场看守
①前线指挥部安排火场看守任务,原则上看守任务由镇级、村级队伍完成,专业队伍交接时要保留上山水线;
②由县、乡镇政府负总责,实行分片包干工作制;
③划分责任范围,确定分组名单,由1名县级干部牵头负责整体火场看守,每组由1名科级干部带队;
④各看守区域10至15人为一组,至少有3名属地镇、村人员;
⑤看守时长至少48小时,重点林区72小时;
⑥在火场外设置高点瞭望哨,安排专人沿周边巡检;
⑦无人机每2小时进行全覆盖热成像扫描;
⑧强调看守纪律,严禁在火场用火动火(抽烟、生火取暖等);
⑨经实地勘察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无热点“四无”标准,方可撤人。
3.组织灾后复盘调查
①县政府组织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限期查明起火原因,确定肇事者或责任人,依法追责问责;
②县森防指组织复盘推演和警示教育;
③调查处理和复盘警示情况报市森防指备案。
4.落实增援调用奖补
①视情给予增援队伍记功、嘉奖、表扬等奖励;
②统计核验增援队伍损耗,以超过装备原值补偿;
③支付调用向导、征用营运车辆等报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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