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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兰陵县鲁城镇
  • 公开目录 兰陵县鲁城镇
  • 发布日期 2026-02-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鲁城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鲁城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县委依法治县办通知要求,现将鲁城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5年,鲁城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鲁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年内召开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年度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制定镇级法治建设工作清单,压实各班子成员及部门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依法全面履职,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年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动态调整并公开镇级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便民服务大厅功能,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清理规范涉企规范性文件,建立涉企联合检查清单和计划备案机制,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镇村“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体化、高效化运行。整合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法庭、12345热线等多部门力量,提高群众诉求办理水平,依法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等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组织排查矛盾纠纷活动15次,成功调处各种矛盾纠纷案件并形成案卷20起。

(五)深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社会基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土地流转、电信诈骗等热点,开展“订单式”普法。全年开展法律进集市普法宣传活动12次,法律进校园普法活动4次,法律进社区(村居)活动6次,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治教育培训会4次。升级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全年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鲁城镇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标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镇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

(一)依法行政精准度有待提高。部分领域(如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够细化,“同案不同罚”风险仍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跨部门协同性不足,存在监管盲区或重复检查现象。

(二)政务服务法治化深度不足。部分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再造不彻底,与“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有差距。政务数据共享的法律依据和安全保障机制需完善。

(三)普法责任制压实不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存在“上热下冷”,普法与执法过程融合不紧,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的针对性普法偏弱。

(四)法治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镇级法制审核专业力量薄弱,具备法律背景人员稀缺。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文书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五)法治督察震慑力不足。内部法治督察力度、深度不够,发现问题能力有待加强,结果运用与考核问责衔接不够紧密,倒逼效应不明显。

主要原因在于:思想认识仍需深化,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制度执行不够刚性,部分工作机制未能完全落地;资源保障存在制约,基层法治专门人才匮乏;监督问责偏软,压力传导有待加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

镇党委书记王磊同志: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将法治建设作为党委重要议题研究部署。主持召开依法治镇委员会会议,牵头制定全镇法治建设清单,压实责任链条。聚焦村级合同规范、执法权限衔接等难点,亲自协调推动解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订单式”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升级。坚决守住司法公正底线,无任何违规干预司法情况。带头检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庄正伟同志:组织政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标执行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聚焦主责主业,对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亲自部署、督办,将法治成效纳入内部绩效考核。着力破解土地流转纠纷、涉企检查频次等实践难题,优化营商环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出庭应诉制度。深入查摆政府系统法治短板,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两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将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形成了党委统筹、政府落实、各方协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鲁城镇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依法行政精度。上半年全面梳理细化各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开。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联合检查计划。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再造。探索建立政务数据共享“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数据安全有序共享。

(三)压实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纳入法治考核核心指标,推行“普法告知书”制度。建立重点群体普法服务清单,提高普法针对性。

(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增设法治专职岗位或购买法律服务,增强法制审核力量。实施执法人员专项技能提升计划,全面推广应用执法标准化系统和文书模板。

(五)增强法治督察效能。每季度开展专项督察,强化结果运用,将其与部门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直接挂钩。对整改不力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效震慑。

鲁城镇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兰陵贡献鲁城力量。


中共鲁城镇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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