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771-5/2026-0000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水利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6-02-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中共兰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兰陵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兰陵法委发〔2022〕1号)要求,县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公正为主旨,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原则,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推动水利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链条。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的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重点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等流程,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文件动态清理机制,确保政策与上位法衔接紧密、实操性强。
(三)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坚持以执法责任制为基础,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事项依法依规履行受理、核查、处置程序,积极化解矛盾。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兰陵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时公开、更新水利政策调整事项、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促进执法规范化。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活动,检查过程全程留痕、公开透明,确保责任可追溯。2025年累计开展现场检查28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15次,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五)营造法治水利氛围。将《宪法》《行政处罚法》及水利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日常学习计划,依照培训计划规范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兰陵县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利用“兰陵首发”平台推送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内容,常态化开展水利服务领域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与弱项,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知尚需深化,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与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尤其在应对复杂水利业务场景时,法律适用精准度与执法程序规范性仍需加强。二是法治宣传的深度与广度不足,宣传内容侧重于水利领域基础性法规,针对合同节水、节水贷等新兴领域及饮用水工程、河道“清四乱”等群众关切热点的针对性宣传不够,难以满足群众多元化法治需求。三是法治建设队伍专业化结构有待优化,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以法治思维创新性开展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执法过程中对法律条款的理解与运用不够灵活。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与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构建“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业务科室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水法》《节约用水条例》《水土保持法》等水利领域核心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定期开展专题学法,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学法氛围。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责重要内容。
(三)筑牢依法行政防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防权力滥用与不作为;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法治思维贯穿业务工作全流程,全年未发生因行政决策或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持续推进水利队伍法治化建设,通过开展针对性、常态化法律业务学习、实战练兵及以老带新、结对帮扶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员队伍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二)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涉企行政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定期清理,确保政策措施合法合理、有效适用,不断提升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执法监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遵循合法合规、精简高效、权责统一、公开透明原则,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普法教育,营造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进以案释法;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内容纳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合理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创新宣传形式,聚焦群众关切热点,普及水利法规政策,解答业务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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