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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tjj/2023-000000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26-01-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兰陵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兰陵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主体名称

兰陵县统计局

权力事项

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公共服务

办理场所

兰陵县行政中心大楼1楼东首

执法岗位与岗位职责

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统计执法监督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挂农村统计科牌子)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全县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数据核算。进行统计分析。

工业能源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建立全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管理、生态文明评估、污染物总量减排评估、应对气候变化评估。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贸易外经统计科(挂服务业统计科牌子)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服务业统计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服务业统计制度及实施方法。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地方服务业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城镇化和人口就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9-5211045 邮箱:llxtjj@ly.shandong.cn

受理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39-5211045

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12345、0539-5211045 投诉地址:兰陵县行政中心大楼1楼东首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单位:兰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地址:临沂市兰陵县文峰路东兴花园西北侧约110米检察服务中心二楼
行政诉讼单位:兰陵县人民法院,地址: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交警大队西侧1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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