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陵县民政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 ||
| 主体名称 | 兰陵县民政局 | |
| 权力事项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 | |
| 办理场所 | 兰陵县文峰路中段123号兰陵县民政局(地税局大楼)702室 | |
| 执法岗位与岗位职责 | 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室牌子)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制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和群团工作。 |
| 规划财务股 |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分配管理全县民政事业资金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
| 县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 拟定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县民政局主管和在县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 |
| 社会救助室(挂慈善事业促进室牌子) |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开展全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拟定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指导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管理监督全县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 |
| 老龄工作室(挂区划地名室牌子) | 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定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定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县际及乡镇(街道)际边界争议。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监督管理全县地名工作,审核各类重要地名的命名和更名。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审定。 | |
| 社会事务股 |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协调乡镇(街道)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负责全县公墓管理,承办全县经营性公墓和等级殡仪馆的审核申报工作。 | |
| 儿童福利股 |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负责全县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的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 |
| 养老服务室 | 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推进全县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
| 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0539-5211023 邮箱:llxmzj@ly.shandong.cn | |
| 受理时间 |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 |
| 咨询服务 | 咨询电话:0539-5211023 | |
| 投诉举报 | 投诉电话:12345、0539-5211023 投诉地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123号 | |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单位:兰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地址:临沂市兰陵县文峰路东兴花园西北侧约110米检察服务中心二楼 行政诉讼单位:兰陵县人民法院,地址: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交警大队西侧100米路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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