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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czj/2023-000000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6-01-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兰陵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兰陵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主体名称

兰陵县财政局

权力事项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公共服务

办理场所

兰陵县文峰路188号

执法岗位与岗位职责

办公室(挂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人事科(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县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综合科

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县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承担住房城乡建设、统计、自然资源、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拟订促进土地整治、资源节约、资源勘探、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预算科(挂基层财政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镇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财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预算。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复和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街道、开发区)转移支付工作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汇总编制全县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国库科

组织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县级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县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政府采购和资产监督管理科

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度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县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县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评估等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县财政局履行国有资产(资本)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权限管理县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负责拟订优化县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县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负责县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权限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审批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所监管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按出资比例委派董事有关工作。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制定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县属企业工资分配管理有关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年度和任期评估,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制度。监测县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按照权限,负责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有关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工作。

法规税政与绩效管理科

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研究提出实施全县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县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起草税收规范性文件,承担县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开展税收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县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县税式支出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税收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以及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拟订促进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和体育、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及有关制度。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县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

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金融与工商贸易科(挂国有金融资本监管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县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县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县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大数据、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外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承担县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会计与财政监督科

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行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行业党建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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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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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单位:兰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地址:临沂市兰陵县文峰路东兴花园西北侧约110米检察服务中心二楼
行政诉讼单位:兰陵县人民法院,地址: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交警大队西侧1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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