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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zfhcxjsj/2023-0000014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日期 2022-12-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县政协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总结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县政协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总结

2022年,县住建局在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将政协提案办理与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自觉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听民声、纳民智、惠民生的重要途径和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共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14件。涉及停车场建设、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积极采纳政协委员提案,立足实际,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所有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回复率100%。

二、主要做法

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针对交办的政协提案情况,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协调办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任务,迅速调度,重点督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做到每件建议逐一落实到职能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对每件提案争取答复满意。同时,定期与委员沟通,认真听取建议,共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对策。

三、工作成效

近年来,各位代表非常关心关注我县住建工作,我们将重点工作与建议办理工作相融合,协同推进,组织有关科室、单位认真研究,吸收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城区供热方面。供暖是政府民生工程且用户供暖意愿强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按城区供暖应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取暖为辅的格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于不能纳入集中供暖的小区,我们将尽快推动清洁能源(空气热源泵或天然气)供暖,进一步解决居民用暖问题。

(二)城区供气方面。截至目前,城区已累计安装高、中压燃气管道410公里,低压燃气管道230公里(不含乡镇中低压燃气管道及户内低压管道),累计市场开发居民用户约8.5万户,累计开通约5万户。城区新建小区,主、辅路干道等燃气管道基本铺设完毕,管道覆盖率在98%以上,个别老旧小区、城中村因不具备安装条件或因改造问题暂未完成安装,我局已将这些未安装区域列入燃气重点开发改造计划。

(三)市政建设方面。在旧城改造及新建项目中适当增加公共停车场、停车位、街头绿地、过街天桥等公共设施,按照城区功能规划进行建设;适当拓宽城市老旧道路的同时能设置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离的尽量合理分离;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城市道路新建及配套工程。

(四)水源建设方面。为促进兰陵县经济发展,解决兰陵县城区居民饮水安全、缓解企业用水压力,2016年5月,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与兰陵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兰陵众兴水务有限公司,实施了兰陵县会宝岭水库城乡供水工程,新建会宝岭净水厂(一座)供水规模2万方/天,开发区净水厂(一座)供水规模9.6万方/天;铺设会宝岭水库至开发区净水厂输水管线长度约21.3公里,会宝岭水厂至四个乡镇输水管线长度约23公里,兰陵路净水管网长度约8公里,工程总投资4亿元。会宝岭水库城乡供水工程竣工后,可供生活用水每日11.6万方,工业供水每日5万方,将彻底解决兰陵县城区、部分镇村居民饮水安全及开发区企业用水难题。

(五)物业管理方面。一是明确物业管理主体。2021年5月18日县政府召开物业管理职能下沉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物业管理重心由县住房保障中心下沉到街道社区,进一步理顺物业管体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础组织作用,实行县、乡镇、(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同时按照就近辐射的原则,委托信誉好、实力强、有担当作为的17家大、中型物业公司对全县187个无人管理小区进行划片接管,实现正规化物业服务,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二是为加强小区治安秩序管理。县住房保障中心每年不定期地组织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物业人员服务技能、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住宅小区的治安秩序管理工作。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积极协调县财政对接管老旧无人管理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给予财政专项补贴,以确保无人管理小区的接管工作得以持续和巩固。三是规范小区改造工作。我县将符合改造条件的31个小区利用2年的时间进行全面整治改造,按照《山东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指导规则》,充分征求小区广大业主意见,结合小区实际,做到应改尽改,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改造,改善小区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小区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正常生活需要。

(六)停车场充电桩方面。一是在新建居民小区在规划审批时,严格按比例提前做好小区停车场充电桩相关设施的配套设计,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研究和出台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做好规划设计衔接,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规范运营,从根本上解决“车桩不协调”的矛盾,改变有车无桩现象。二是对已建小区,明确责任主体和牵头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利用好社会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建设集中充电场所,充电桩建设设计合理布局,并统一规范标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服务监管,严格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加强对电动车主的安全规范意识宣传教育并加大法律约束力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对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的具体职责,加大小区巡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在住宅小区立面上私拉电线或占用楼道、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车的行为依规给予告诫、依法严肃处理。

四、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意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通过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解决好城乡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打造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贡献住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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