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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4/2026-0007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6-04-2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6年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6年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兰陵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类别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检查依据

1

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预收费情况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检查;养老机构设施安全的检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养老机构管理制度的检查;养老机构预收费情况的检查

养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为10%,每年1次

县级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

2

殡葬服务单位的检查

殡葬服务单位的检查

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等情况检查;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

殡仪馆提供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设备租赁以及销售殡葬用品是否存在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的违规收费行为;经营性公墓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批少建多”;是否存在建设超标准墓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公益性公墓是否不执行政府定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行为。

殡葬服务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每年1次

县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山东省殡仪馆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

3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是否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每年1次

县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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