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发掘乡村传统文化 振兴乡村经济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提高文化资源的“挖掘、开采、利用、再生”能力的建议。县文旅局积极推进区域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传承传播,努力打造“华夏古县、文化兰陵”品牌。近年来,兰陵县成立了一批学术研究机构和组织。成立了山东大学兰陵文化研究中心、临沂大学兰陵文化研究院,举办了系列学术研讨和文化交流活动。连续5年举办荀子文化节系列活动,弘扬荀子文化探讨实现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推兰陵经济繁荣、深化发展、文化灿烂,建设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起到重要作用,也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关于打造一批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议。县文旅局组织开展各类艺术人才评选活动,建立全县乡村文化人才库,并逐步建立起专业化、呈梯次结构的乡村文化人才队。2023年,我县128人入选临沂市乡村文艺人才。以县文化馆为平台,开展公益性文艺培训,每年开展声乐、器乐、美术、舞蹈等各类培训,提升群众文艺水平。成立2家小戏小剧创演工作室,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培训,提升创演能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开展乡村文艺人才、齐鲁文化之星、沂蒙英才的培育工作,不断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为我县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力量。
三、关于发挥文化协会的主力军作用的建议。近年来,我县文化协会组织发展迅速,围绕文化艺术领域,县文旅局积极支持协会发展,联合广场舞协会举办多届广场舞大赛,对优秀队伍进行奖补和表扬。农民剧团是开展送戏下乡的重要力量,县文旅局每年组织农民剧团业务培训、安排送戏场次和补贴资金,扶持农民剧团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支持各农民剧团发展。全县现有县奇石协会、美术协会、书法协会、书画协会、青年书画协会、柳琴戏协会、摄影协会、音乐协会、舞蹈协会、作家协会等11个文艺协会,另有柳琴剧团、美术馆等文化艺术社团。各协会社团中现有市级会员50人,省级会员26人,国家级会员20人。我们将调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平台资源,积极和各协会开展业务合作,助力协会发展。
四、关于大力发展“文化经济”的建议。目前县文旅局根据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在景区打造、文化街区打造等方面,加强文化融入。开发博物馆研学业务,纳入国家农业公园研学路线。依托朗公寺景区和当地非遗资源,打造非遗十八坊,发展非遗文创产业。将我县灿烂悠久的各类文化融入到各旅游景点,全面提升各景点的文化内涵,着力探讨发展“文化经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等新产业形态,促进我县文化产业健康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五、关于打造县域综合文化大市场的建议。正如您所建议的,建设一处面向全国的具有兰陵地域特色的综合文化市场的建议很有价值和意义,是有益的尝试。目前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实施的兰陵王古城文化产业项目和塔山片区进行改造提升项目中的文化产业带,我们将积极同各部门进行探讨,到先进地方学习借鉴,参考沂蒙老街等地模式,吸收文玩、盆景、珠宝等产业入驻,尽快构建兰陵地域特色的综合文化市场。
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0539--792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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