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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61-9/2024-0010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文化旅游局
  •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2024-08-12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关于建设村史馆要体现本村文化特色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建设村史馆要体现本村文化特色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瑞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村史馆要体现本村文化特色》的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要全面深入挖掘本村的历史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建好用好村史馆,让其成为留住乡愁、激活记忆、传承文化的重要场所,必将助力赓续乡村文脉,更好造福农民群众。村史馆将村庄的变迁发展史,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列入馆内,不仅可以让村民在参观村史馆时,充分认识到村庄的历史价值、文化传承的重要性,更能增强村庄的认同感、文化的自豪感。

二、要提炼最能代表本村的文化特色。“村史馆”不应只是旧物收集处、政绩展示台,更应该是一个村落的文脉所在。一个有价值的“村史馆”应充分展示村容村貌、乡土风情、历史沿革、生活变迁等,才能让更多的人铭记历史、感恩先贤,激发大家热爱家乡、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为建设美丽乡村注入新的内涵与动力。村史馆建设,需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制定合理合情的建设规划,不一定村村都建,要提炼最能代表本村的文化特色。

三、要确保文史资料的真实性。知所从来才能明其将往,悠久的文化遗存、质朴的乡土风情,不仅是“留住乡愁”的精神财富,也是宝贵的乡村发展资源。对村史馆需要展示的文史资料和展陈内容要进一步的细化分析和研究,由表及里、去伪存真,要重点展示亲历、亲见、亲闻的真实性的文史资料,确保建设的村史馆能够长久得经得起历史的校验,成为本村的文化瑰宝,真正发挥好“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社会作用,在乡村振兴中展现文采。



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0539--792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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