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拟调整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公布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就调整兰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兰陵县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听证人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

三、听证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本公告发布30天后举行听证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会议地点: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四、申请听证会代表须知:

(一)兰陵县范围内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也可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同一个单位或者组织申请参加人员超过5人的,由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情况指定1-2名听证代表。

(三)代表单位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听证陈述人,由听证人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忠于事实、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五)听证代表申请请于2026年5月6日之前送交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电话:0539-5283011)。

特此公告。


附件: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4日


附件【附件: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