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神山镇人民政府申请,依据村党组织、村“两委”、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材料,以及权籍调查结果,拟确认该宗地权属,现予以公告:

权利人:兰陵县神山镇人民政府。

土地坐落:兰陵县神山镇驻地。

土地面积:9929平方米。

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四至:东至东南村村地、神山镇畜牧兽医站、农业银行兰陵县支行神山办事处;南至东南村村地;西至东南村村地;北至东南村村地。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申请复核,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为该宗地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6653911731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勘测定界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