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明确土地权属,根据《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依据村党组织、村“两委”、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材料,以及权籍调查结果,现将耿墩村烈士陵园土地权属情况公告如下:

土地坐落:兰陵县耿墩村村内。

土地面积:367.51平方米。

土地权利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申请复核,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为该宗土地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6653911731


附件:勘测定界图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8日



附件【勘测定界图.png